
朗读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办盐安委办[2008]5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局属各单位及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1、渔业船舶督查重点内容: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要求对重点督查面不小于100%。
2、农机督查重点内容:农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要求对重点督查面不小于100%。
3.各单位办公场所、仓库、出租房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合一”场所,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规范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督查方式与步骤
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
(一)5月下旬—6月上旬,各单位对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自身安全制度、台帐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局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二)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对已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对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做好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综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专题会议,向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三)突出督查重点。根据各单位实际,围绕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做到点面结合,既突出重点,又确保不留死角,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和总结工作,对在督查工作中的有关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局办。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