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海盐嘉湖纸业有限公司:
现将嘉兴市环保局《关于在重点污染源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嘉环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市环保局的规定要求,上报企业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名单,并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联系人:王明华,联系电话:0573-86129011,传真:0573-86119325。
特此通知。
附:嘉兴市环保局《关于在重点污染源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嘉环发[2008]60号)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