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2007年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嘉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验收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污染源(废气、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包括监测站房、采样分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
二、验收的基本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含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必须符合浙江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的相关要求;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含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必须符合浙江省《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相关要求;视频监控系统必须符合《浙江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
三、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程序:
1、由企业向县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统一表式)。
2、县环保局根据企业验收申请出具监测工作联系单。
3、企业根据监测工作联系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验收监测。
4、监测单位实施监测并出具监测评价报告表。
5、企业向县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表、验收申报资料(统一表式,由在线监测系统承建单位提供)、监测工作联系单和连续“
6、县环保局根据企业提交的验收资料组织现场验收。
四、验收时间安排:
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自备热电项目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验收监测,其余企业4月底前完成验收。
特此通知
附:有关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有关单位名单
1、嘉兴市大洋纸业有限公司(水)
2、海盐华联纸业有限公司(水)
3、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水)
4、海盐嘉湖纸业有限公司(水)
5、浙江金达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水)
6、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水、气)
7、海盐县造纸厂(水)
8、华润雪花啤酒(嘉兴)有限公司(水)
9、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气)
10、海盐齐家水泥有限公司(气)
11、海盐秦丰水泥厂(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