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站、大队、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海盐县环境保护飞行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海盐县环境保护飞行监测工作实施办法》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海盐县环境保护飞行监测工作实施办法
(2008年3月)
为完成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县环保工作的要求,结合《嘉兴市环境保护飞行监测暂行办法》,现制定海盐县飞行监测工作实施办法:
一、监测对象
飞行监测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水污染物及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交叉飞行监测。
二、检查方式及人员安排
飞行监测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和夜间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下查一级。局飞行监测组每季对各中队辖区企业开展一次飞行监测。
(二)交叉联合检查。每月由大队组织各中队执法人员及局有关科室人员开展一次交叉检查。交叉飞行监测人员组成为:各中队执法人员一人,局相关科室人员一人。检查时,由交叉执法检查中队执法人员采样、被检查地中队负责现场勘察、局相关科室执法人员负责拍照。每次交叉检查分三个组同时进行。
(三)夜间检查(非常规时段)。为加大非常规时段的执法检查,成立以局领导带班的夜间执法小组,每周组织大队执法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对全县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夜间环保执法检查。每周具体检查时间、检查企业(不少于4家)由局领导临时确定,小组人员分工由组长确定。企业检查情况,应在夜间执法检查登记薄上详细记录。
三、监测指标及时间要求
废水污染物的必测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废气污染物的主要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部分重点污染行业的监测指标参考如下:电镀企业:PH值、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总氰化物;纺织印染企业: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造纸企业: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燃煤锅炉:二氧化硫。
由县环境监测站化验、出具监测报告。每次检查采集的样品需在送检后五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四、立案查处
飞行监测中对超标排放企业一律进行立案查处。
(1)大队直接组织下查一级中发现的超标企业由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立案查处。
(2)在联合交叉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直接立案查处。
(3)在每周夜间执法检查中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由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立案查处。
大队组织的联合交叉检查、夜间执法检查及其它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案件的调查询问笔录一律由所在地监察中队制作。在监测报告出具后十五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并移交法规科,法制科在收到立案调查材料后七日内完成处罚告知的制作和送达,并在处罚告知送达后十五日内完成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行政相对人要示听证的顺延)。
五、信息报送
对交叉检查及夜间执法检查情况,各监察中队要落实专人,每周向大队报送飞行监测周报,在周报中,必须要报送检查企业家次、达(超)标率、违法企业立案情况和处罚情况。
附件:1、夜间环保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
2、夜间执法检查登记薄
2008年度夜间执法检查各小组人员组成
序号 | 组别 | 局领导 | 大队人员组成 | 监测站人员 | 组长 |
1 | 第一检查组 | 王为光 | 蔡咏松 | 楼勇敏 | 蔡咏松 |
2 | 刘 飞 | ||||
3 | 郑 磊 | ||||
4 | 第二检查组 | 汤利忠 | 俞晓峰 | 汤利忠 | |
5 | 平昊飞 | ||||
6 | 徐浩峰 | ||||
7 | 第三检查组 | 徐立峰 | 陈国华 | 徐立峰 | |
8 | 黄海斌 | ||||
9 | 李生龙 | ||||
10 | 第四检查组 | 陈亚伟 | 陈雪芳 | 陈亚伟 | |
11 | 张海明 | ||||
12 | 孙 飞 | ||||
备注 | 1、检查车辆由组长所在中队保障。 2、照明器具由大队部保障。 3、采样由监测站人员负责。 4、执法相关材料由组长负责准备。 |
海盐县环保夜间执法检查登记薄
检查日期:
执法人员签名:
序号 | 检查企业 | 检查时间 | 检查基本情况 | 是否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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