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大队,各镇(区)安监站、县企管办:
根据《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盐安委〔2009〕1号)和《海盐县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盐安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2008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以消除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春雨”专项检查、主动服务企业活动,努力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顺利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活动的目的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四个年”活动精神,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专项检查活动的时间
2月13日至3月18日,为期45天
三、专项检查活动的重点
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生产排查治理,要求对每镇(区)不少于10家以上企业的检查,检查重点为:企业内的电器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千斤顶喷漆等专项整治。
四、专项检查活动的要求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彻底的整改。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强化执法为民思想,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注重人性化执法,切实为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提供服务指导。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由监察大队牵头,局各科室、各镇(区)安监站、县企管办配合。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大队要及时将检查活动参加人数、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依法处理生产经营单位数、处理情况和有关典型案例等予以汇总后报局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