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县各旅游饭店、旅行社: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县旅游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围绕我县“四个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围绕“强基础、优服务、促发展”这一管理主题,在全县各旅游饭店、旅行社间开展2009年度旅游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理念,提高旅游接待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
全县各旅游饭店、旅行社。
二、考核基本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2、在员工中经常开展“顾客至上,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和谐旅游”活动,突出优质服务、个性化服务的教育和业务培训。
3、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紧扣主题的工作及活动,并通过标语、横幅、技术比武、培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年度工作氛围,加大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
4、积极参加县及县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培训、促销等活动。全年不参加的,不能入选年度先进单位。
5、积极参加县及县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缺席会议的,不能入选年度先进单位。
6、积极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岗、巾帼示范岗等创建活动。
7、按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时向县旅游局投稿,内容真实。
8、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事故常抓不懈,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9、能向游客推出有创新、有发展,有效益、有市场吸引力且合法的特色经营服务项目。
10、按时完成县及县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11、经营创特色,实现全年营业额及人均创收较去年有增长。
12、努力做好2009年旅游节及其他重大节庆活动的宣传和接待服务工作,并积极参加联合促销,拓展市场。
三、考核、表彰
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目标管理考核表”,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最后以合计总分评出年度先进旅游企业,并在本年度底或下一年度初进行总结及表彰奖励。同时,本活动的考核结果将成为旅游推荐接待单位年度审核的重要依据。因此,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将由我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后仍未通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我局将根据《嘉兴市旅游推荐接待单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单位旅游推荐接待单位的称号或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附:1、2009年旅游饭店目标管理考核表
2、2009年旅行社目标管理考核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