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文化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县文化局《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局组织开展了海盐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确定7名传承人为第一批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区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第一批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公布 传承人 通知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9年6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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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一批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地区或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1 | 海盐滚灯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万文观 | 男 | 汉 | 73 |
2 | 海盐滚灯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屠尧璋 | 男 | 汉 | 61 |
3 | 海盐骚子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钟三和 | 男 | 汉 | 76 |
4 | 海盐骚子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林文华 | 男 | 汉 | 81 |
5 | 塘工号子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姜六观 | 男 | 汉 | 84 |
6 | 塘工号子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周朱法 | 男 | 汉 | 67 |
7 | 海盐灶画 | 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赵祥松 | 男 | 汉 | 65 |
注:1、*符号者为省文化厅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符号者为市文化局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