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民政办:
为了让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中新发宜于手术的白内障患者享受手术康复服务,我县将开展“白内障复明”活动。本次活动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实行免费复明手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的通知》(浙民低〔2009〕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户籍在本县的城乡困难家庭中具有手术适应条件的白内障患者。为使更多白内障患者享受手术康复服务,我县将本次资助对象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一般困难群众。
二、资助人数
本次活动,省厅安排我县白内障复明手术100例。其中,60例为省厅安排任务数,由当地指定医院完成;40例由省组成的医疗队来我县完成。
三、资金保障
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任务数内,省厅按每完成一例手术补助2000元(含宣传组织费用、初检、人工晶体、手术及术后护理等费用)的标准下拨补助资金。省医疗队实施的手术,所需费用由省厅负担。
四、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为6—10月。
各镇(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附件:2009年度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手术调查表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
2009年度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手术调查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家庭地址 | 困难类别 | 备 注 |
备注:申报对象应避免和残联申报对象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