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安监站、村建交管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建设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领域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海盐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重办[2009]1号)要求,决定对我县建设工程项目(重点为县在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秋实”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9年9月15日至11月5日
二、 检查范围、方式
我县在建的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其他在建建设项目、镇(区)公共基础设施在建项目。检查方式为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安监机构会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县建设局联合组织人员按比例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二)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操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隐患整治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例会制度等),以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建设工程项目台账资料管理情况。施工企业对工程脚手架、高空作业、起重机械、施工用电、高大支模架及工程施工消防等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及班前交底情况等。
(四)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机械设备管理、工程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建筑消防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五)安全事故及特殊天气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施工企业应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组织和物资等进行落实;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根据秋季高温、多雨、多雷电等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四、 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镇(区)、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为主,县安监局和县建设局联合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全面检查一次,对重点工程要开展多次检查执法。县安监局、县建设局联合对各镇(区)、有关部门抽查1-2个在建工程。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执法人员要依法持证检查,按规定下达执法文书,记录检查结果;在检查中如发现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差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秋季执法检查工作,与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建筑施工安全现场管理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应写出书面报告(附件一、二),报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县建设局安监站。在抓好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建设工程以外的工矿企业等也要抓好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1、“秋实”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秋实”专项行动检查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