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海盐县民政局2009—2010年创建县级文明单位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海盐县民政局
2009—2010年创建县级文明单位规划
为进一步抓好我局的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我县各项民政工作,将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一流的县级机关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民政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使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领导任正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县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日常工作。
三、创建目标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把贴近民政对象的事情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做透、关系民政形象的事情做细,建一流班子、育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通过两年努力,各项工作全面达到县级文明单位标准。创建目标如下:
(一)领导班子团结、表率作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局长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升领导班子贯彻上级精神、科学民主决策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工作业绩显著、完成任务好。围绕政府工作中心、上级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扎实工作,突破创新,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低保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真心实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
(三)道德规范,风气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通过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使广大干部发扬民政孺子牛精神,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好本职工作;廉洁奉公、守纪遵法、勤劳简朴塑造民政干部新形象。
(四)环境优美,办公秩序好。办公环境清洁、绿化美化到位,卫生状况好。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设施配套跟上。工作人员热情大方,言行文明,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
(五)综治工作到位、治安状况好。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治治理措施,认真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与民政对象沟通的渠道。加强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加强思想教育,避免纠纷,破旧俗、立新风,做好民政工作,营造系统和谐。
(六)创建基础扎实,工作成效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等活动的评选,确保人人参与,人人行动。通过系列创建活动,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局形成人人争先,个个创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基础。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农村结对,利用职能作用支持机关所在的社区的各项创建活动,支持结对村的经济发展,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四、创建步骤
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协同进行,力争通过两年时间,达到创建目标。
第一年:启动实施阶段。建立创建县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员参与的创建氛围。围绕县“四年”活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行风评议活动”等,提高民政队伍素质和水平,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在创建过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争创特色,切实发挥职能,服务海盐经济发展。
第二年:完善深化阶段。在上一年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升,促进“三个文明”协同发展。在继续抓好创建的同时,对照县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标准,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实现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脚踏实地、高效服务的民政队伍,建设一个服务优、作风正、环境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五、创建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深入实践活动,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专门的创建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使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三个文明建设和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增强信心,步调一致,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中,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机关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嘉兴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嘉兴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明确县级文明单位标准和创建要求,增强创建文明单位的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中,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规范和提高机关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三是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树立正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四是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任务考核体系,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五是坚持文明办公,优质服务,积极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六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七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干部职工思想文化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八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措施,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间、办理程序,力争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领导,齐抓共管。争创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格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项研究创建工作,及时解决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问题。局党组、办公室作为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活动计划,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明确责任。各科室要通力协作,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创建,把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落到实处。要提供经费保证,对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投入,保证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健康发展。
(四)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立足海盐民政实际,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借鉴创建先进经验,使创建工作有特色。一是深入开展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等活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积极性,提高个人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二是坚持标准,讲求实效,进一步完善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的考核评选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局创建办要定期对文明科室(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进度、找差距,促整改。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及时鼓励创建工作成绩优秀的科室和个人,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局创建的,要予以批评查处。三是要继续深化与社区、警民的同创共建活动,拓展文明共建内容,扩大文明单位创建对外影响,在社会上塑造良好的形象。
(五)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在创建过程中积累资料,建立档案,既是总结经验,加强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局创建办公室要注重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形成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台帐。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在各种活动中归纳好的做法,加以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使创建形成风尚,形成制度,成为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