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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冬春季生产环境多变,天气寒冷,空气干燥,将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是各类事故高发季节。期间有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和春运工作,人员流动相对集中,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把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抓好。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紧紧抓住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将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业、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并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专人负责到底,做到万无一失。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冬春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的镇、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扎实做好冬春季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和难点,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第一线。
    (一)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深刻吸取“4.1”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公安、交通、农经、港航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力度,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特别要认真做好大风、雪、雾等灾害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交通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进行检查,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各类运输企业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危险桥梁等为重点的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集中优势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文化、卫生、三产、教育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工矿企业、学校、医院、歌舞厅、影剧院、网吧、宾馆、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要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培训和演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依法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游乐场所要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完好和安全营运。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公众聚集活动,特别是举办店庆、促销等大型活动,要按规定严格审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三)强化矿山安全监管。突出矿山爆破作业、开采作业、防洪排水防泥石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分层分台阶开采,认真落实中深孔爆破措施,及时查处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针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多雾雪,影响化工安全生产因素多的实际,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加大对停产、半停产的季节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停产企业春季复工前,要认真做好开工的检查验收工作,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准予开工生产。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对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单位的经营、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防止发生各类危化品事故。要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和工业毒物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依法处罚。
    (六)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建设部门牵头对全县供气、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加强对燃气储配站、供应站等城市燃气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巡查和维护,防止泄漏和火灾事故,确保安全供气;要加强供水企业设施安全管理,认真做好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供水质量和安全;电力部门要加强对输配电线路、变电站设备及辖区各小区供电设备的检查,对危及电网安全的用户和部位要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要抓好对供水、供气、供电行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防范意识。
    (七)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定;要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生活区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重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对逾期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建设施工企业,要坚决撤销其施工资质证书。
    (八)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监控和管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对在用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节日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冬春季期间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
    (九)强化山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充分发挥山林防火队的作用,加强巡查制度,完善各类警示标志、标牌,抓好值班调度,确保火情信息直通,坚决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其它各行业、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要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自己监督别人不伤害别人”。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火灾、中毒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客运车站要利用广播、录像等宣传工具教育广大乘客不乘超载车,不携带危险物品。学校、企业、社区、行政村也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营造“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周密组织,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和重要时期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明确措施,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动态,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要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要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机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预警、预报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港航管理处和县农经局、三产发展局(旅游局)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值班报告工作(另行通知)。其他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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