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98号)精神,为做好今年全县第一期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申报工作领导
各镇、区要认真对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严格把关,认真组织,仔细核实,防止弄虚作假,切实抓好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
1、申报工作的组织由各镇、区负责。各镇、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申报表,并认真审核申报项目所涉及资料的真实性。
2、各镇、区在组织申报后,要组织进行自查、验收和审核,并将检查情况一并上报。
3、在各镇、区申报后,县将组织进行检查、核实。
三、申报项目范围
1、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方面
⑴设施农业等规模种植项目,包括设施农业、连片水果、规模养殖和花卉苗木种植等;
⑵县级特色农产品园区建设项目;
⑶“绿化示范村”、“兴林富民村”创建项目;
⑷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2、壮大现代农业市场主体方面
⑴农业种养大户转型成立现代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⑵新建或扩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已竣工投产的;
⑶申报上级农业龙头企业项目;
⑷农业招商引资项目;
⑸农产品规模种养基地融资资金财政贴息项目;
⑹其他有关项目。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⑵申报上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⑶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农产品安全建设方面
⑴开展农产品产地检测的农药残留检测点建设,配备农药残留检测箱;
⑵农产品可追溯制度试点项目;
⑶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县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
5、农业品牌建设方面
⑴优质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
⑵争创优质名牌农产品工作;
⑶原产地、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及到期复审工作;
⑷申报“浙江农业吉尼斯”工作。
6、促进优质农产品营销工作
(1)新建农产品专业市场;
(2)农产品营销工作;
(3)组织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原则上需提交下列材料:⑴申报表;⑵项目规划及总结;⑶批准文件;⑷投资及收益情况;⑸投资及收益证明;⑹有关合同、证书等;⑺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资料。
2、各镇、区对照有关文件规定,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由各镇、区统一向县农经局产业科索取有关申报表。
3、各镇、区请于
特此通知
附:海盐县2009年第一期现代农业项目申报表(样张)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海盐县2009年第一期现代农业项目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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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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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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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 规划建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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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
| 其中: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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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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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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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明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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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县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申报项目附送的有关资料:项目规划及总结、批准文件、投资及收益情况、投资及收益证明、有关合同、证书以及其他证明项目情况的资料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