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印发《2010年度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县局各科室、各镇(区)新居民事务所:

    现将《2010年度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度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反映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完善2010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县各新居民事务所、本局各科室。

   二、信息报送渠道

   1、通过海盐新居民网“OA”系统上报县局;

   2、通过借用公安内部信息网“信息上报”报新居民事务局;3、通过“NOTES上报新居民事务局(5185);

   4、特殊情况按照县局通知报送。

   三、信息员队伍网络

   1、各事务所要建立完善信息员队伍,选配1-2名工作踏实、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信息工作。   

   2、各事务站可聘任协管员和若干新居民为信息员。

   四、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2、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数字准确,重点突出,文字要求简练通畅,要能反映本部门工作特色和亮点;

   3、上报信息应署上作者名字。

   4、各新居民事务所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时间: 2009122120101220

   2、考核方法:县局办公室承担考核任务,考核采取每月记录打分考核,年底,县局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进行综合打分,按照分值予以奖励。年终考核结果纳入新居民事务局对各事务所年度考核。

   3、评分项目:

  (1)报送:上报信息每篇记0.5分,县局约稿信息按时报送的每篇记1分;专题性材料、调研文章报送每篇记2分;

  (2)录用:

    本级录用:被海盐新居民网采用每篇记1分,海盐新居民刊物(除简讯栏)采用每篇记1分,专题性材料、调研文章被录用每篇记4分;

    上级录用:被县委《海盐动态》、县政府《海盐政务》采用的每篇记5分;被市局采用的每篇记3分(包括嘉兴《新居民网》、《新居民》刊物、《新居民工作简报》,不重复计分);被市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记3分;被省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记5分;中央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记8分(报刊为嘉兴日报、南湖晚报、浙江日报和国家级党报主要报刊,媒体为嘉兴电视台、浙江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

(以上报送、录用分值可重复计分)

    六、奖励

    继续实行稿酬制,完成每月上报信息3条要求,年终根据得分情况给予稿酬奖励。

    本办法由县新居民事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1221日起施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013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