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2018年度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情况的通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全县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海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盐政办发〔2005〕94号)的通知精神,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全13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考核检查,并结合2018年度医保经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平时的检查和全市医保基金使用交叉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经考核小组综合审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在全县各个镇(街道),基本满足我县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的购药需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工作都比较重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自觉履行协议内容,采取各种措施搞好优质服务,使医保定点药店在广大群众心目中成了药品零售行业中的放心店。通过年度考核,各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服务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分工明确,措施得力。各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者对医保工作较为重视,质量管理员以及驻店药师等人员分工明确,按照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做好售药服务工作。此次年度考核能认真对照《海盐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检查履行协议的情况,从各定点零售药店上报的自查整改汇报材料看,大部分药店都能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自律意识增强,严重违规得到遏制。为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基金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定点药店能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到执行医保政策和有关规定不走样。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定点药店营业人员每年能做好健康检查,合格者上岗,能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进货验收记录比较齐全,检查中未发现有出售假、劣或过期药品,能自觉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

  (四)经营场所规范有序。各定点药店经营场所区域标识清楚,药店内摆放的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区域区分明确,环境卫生较整洁,药品摆放整齐、标价规范清楚。店内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大部分药店都能上墙。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年度考核,结合平时的网络监控,日常检查,群众举报,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希望各定点零售药店查找自身不足,克服薄弱环节,努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

  (一)虽然各定点零售药店建立了医保服务管理制度,但制度还未真正落实到平时工作中去,个别定点药店仍出现冒用社保卡等违规情况;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未严格按照医保政策对用药范围和剂量进行控制,出现不合理用药和超剂量用药。

  (二)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凉区或药品阴凉柜出现温湿度超标的现象。

  (三)小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未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限制使用的条件刷卡售药,存在无依据售药的情况。

  (四)小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未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非本人刷卡购药登记记录;个别定点零售药店非本人刷卡购药未进行购药登记。

  (五)小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标签不规范,存在目录内药品标签上无医保标识或甲乙类标识不清,药品价格标签所示产地与实际产地不符的情况;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销售药品无标价签或标价签格式不统一的情况。

  (六)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中药饮片,处方未按照要求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七)个别定点零售药店调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人员开具的处方。

  (八)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在实地考核抽查中存在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的情况。

  (九)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2018年度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被评定为警示或失信企业。

  三、考核结果

  本次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年度考核,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医保局平时检查、网络监控相结合,参保人员投诉与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平时检查相结合,本地相关部门检查与上级医保部门交叉抽查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经年度考核,海盐县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于城药店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被评为优秀单位,海盐县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利民药店等128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得分为合格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务必将医保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自觉执行各项医保政策,规范售药行为。对参保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医保协议规定,做到诚信服务,并向社会作出承诺,争创优秀定点单位。

  (四)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备必要的专管人员,确保医保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医保数据的准确传递。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度海盐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情况表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204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