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经研究,成立海盐县医保局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组成
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定点医药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名单见附件。
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情况,以及其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
(二)监督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以及其在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就医购药等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监督医保局开展实地检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协助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五)举报、反映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等情况。
三、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诚信公道。
(二)平时广泛收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实施、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医保局反馈情况。
(三)保持与县医保局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发现有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违规违约行为的,及时通报信息。参加县医保局的工作情况通报会,适时参加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