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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稳就业工作,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海盐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复工后劳动用工管理
1.所有招聘活动调整至线上开展。暂停组织海盐县2020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及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县人力资源市场等线下已经列入工作计划的招聘活动,所有招聘活动将调整至线上开展。各用工企业可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补充人才和劳动力,暂停赴外招聘,同时做好全面风险防控措施,对拟聘用人员要做好体检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2.全面做好用工动态管理。各企业用人单位要及时关注人社部门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复工后,要通过浙江省用工监测平台,及时填报企业用工现状,便于人社部门动态跟进企业用工需求,指导各类企业主体做好人员招聘、劳动用工等,为企业复工后正常生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3.有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疫情未解除期间,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市场中介暂缓组织本地现场招聘活动,暂停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全县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一律暂缓组织开展线下集中服务,并做好相关人员宣传解释工作。
二、大力推广人社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
4.大力推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高频人社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企业办事可通过海盐社保网报系统(http://www.hyshbx.gov.cn:8081)进行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事项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等人力社保事项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可进行电话咨询:86034269、86126184(参保征缴),86124772(养老待遇),86035731(退休审批),86186892(工伤待遇),86852257(市民卡),也可通过12345热线咨询。
5.养老保险部分事项延后办理。在疫情影响期间,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暂缓办理。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的,其退休待遇可以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将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