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根据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对象和范围
自查对象:全县所有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范围:2019年1月-2020年2月期间执行医保政策情况。
二、自查自纠内容
自查自纠以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规定为主要内容,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分解收费、串换收费、不合规收费、不合理收费、套餐收费、过度检查、超范围用药、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行为(详见附件1)。
三、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25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部署;
(二)2020年4月20日前,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2020年4月25前,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统计表》汇总表报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