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级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和《海盐县应对疫情暖心扶企21条专项政策》的精神,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助发展推出十二项举措。具体如下:
(一)提供市场准入“网上办、掌上办”高效便捷服务。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帮代办、上门办”等登记注册服务,全面实行企业设立首套章政府买单,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费用,推动银行开户认证互认。对复工复产企业精准推送近期各级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开通企业自助打印证明文件便捷通道,使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二)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气瓶)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可以重新提交换证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可以先行办理网上复审,待疫情解除后补打印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
(三)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复工不见面辅导。全面利用微信、QQ等信息网络,主动第一时间对接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掌握企业复工食品安全管理需求,了解企业员工返岗信息。及时传递政府管理信息。主动加强企业网上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复工条件培训。全过程引导企业做好复工前食品生产各项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企业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免于现场核查,方便企业办事。组织技术专家对食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技术帮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四)推行防护产品生产备案承诺制。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要求提供第一类防护用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所需材料而影响企业生产的,可由企业先行承诺,正常营业后再补交相关材料。
(五)实施重点医疗器械生产驻厂制。对生产疫情防护用品的医疗器械企业,派驻人员驻厂帮扶指导,及时收集并向上反映企业存在困难,同时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