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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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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站、执法队(各分队):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能力,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根据《浙江省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嘉兴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加快打造红船旁环境执法先锋队。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提升能力和加强保障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软件和硬件能力建设,既加强人员素质和机构制度建设,又完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统筹个人与团队能力建设,既重点培养一批善于钻研、能力突出的执法尖兵,又全面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铁军队伍;统筹竞争和合作的关系,既通过竞争比武提供动力、激发潜能,又通过团结合作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二、大练兵的目的

(一)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善于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及便携式执法监测工具、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自动工况系统数据,有效精确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实战中进一步提升现场执法水平。

(二)保证执法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能力,保证执法质量。

(三)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参照生态环境部最新案卷评分标准,对全县上传环境行政处罚系统的案卷的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开展全面评查,及时发现改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大练兵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0年12月底,结合我县实际,丰富大练兵方式,由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结合日常工作、专项行动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通过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举报奖励、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加强执法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执法稽查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系列活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对接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具体领域进行专项突破,进而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升。全面建立环境执法人员廉政档案,并于7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由办公室负责)

(二)开展专项行动实战练兵活动。以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华东督察局暗访发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摸排,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县分局自查和市局组织交叉检查相结合(7月下旬至8月上旬,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交叉执法实战大练兵,向市局推荐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级交叉检查),重点打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帮扶一批环境治理困难企业,培养选拔一批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能手。

大练兵期间,严格按照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大练兵方案计划,抽调部分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参与部、省、市组织的各类专项执法活动,各科室、站、执法队(分队)要积极配合执法队组织抽调工作。(由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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