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和省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社会工作站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开展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以下简称“社工站”)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优势,以“项目化购买、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为原则,通过设立镇(街道)社工站,加强专业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促进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关系,优化城乡社区服务方式,更好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县域治理现代化。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1.建立服务场所。按照“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便民利民、专业服务”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依托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镇(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推进社工站场地建设,建立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工站办公场所,配备专门的社工室、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室、档案室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电脑、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设立社工站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全科社工”服务。社工站统一背景,统一名称为“海盐县XX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统一服务logo,设置在相应显著位置(提倡电子显示屏展示)。
2.配强服务团队。社工站设站长1名,原则上由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区管理办)三社工作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设副站长1名,可由承接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管社工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社工站服务团队专职人员原则上要求配备不少于4人,可与现有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托管)团队进行归并整合,要求持证社工不少于2人,新进人员必须由镇(街道)会同承接的机构共同做好人员的招录和审核工作,并与承接的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要根据服务量和服务领域扩面持续做好动态增加,优先从属地现有社会工作者中招录。
3.明确服务定位。社工站主要为本地社会工作者提供能力提升、继续教育、项目辅导等服务,在辖区内实施党建服务、社区治理、信访调解等,为辖区内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以及新居民、问题青少年和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提供社会照顾、精神慰藉、救助保护、学业辅导、康复训练、生活帮扶等服务。按照“123N”的模式设置服务项目,即“1”个核心项目——党建引领社工人才培养项目,“2”个品牌项目——家园卡积分赋能推进社区治理项目和“盐和”基层矛盾化解项目,“3”个基础项目——针对困难家庭、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N”个自选项目——鼓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探索拓展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镇(街道)行政性事务一律不得延伸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