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县非遗工作实际情况,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实施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二)工作原则
1.遵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的原则和要求。
2.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注重弘扬非遗的当代价值,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3.尊重传统文化和民族习俗,尊重非遗项目的基本文化内涵。
4.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群保护、传承、发展和再创造的权利。
5.重视青年人在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保持和扩大传承人群。
(三)工作任务
通过委托高效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地区交流、推行师徒结对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着力提升传承人群的学习能力、传承水平。年度参与研培人数约200人次。
二、实施范围、研培学员
(一)实施范围
研培计划针对列入我县各级名录的非遗项目,以省级以上项目和现有传承人匮乏的项目为重。
(二)研培学员
1.列入实施范围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
2.以列入实施范围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主要职业或家庭收入来源的手工艺人;
3.以列入实施范围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小微企业、作坊、合作社的管理、研发人员。
三、工作内容
研培计划以委托高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互动交流、推行师徒结对为主要形式,分为研修、研习和培训3个类型。
(一)主要形式
1.委托高校培训
以我县非遗项目为切入点,委托专业实力较强、非遗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高校,组织研修、研习和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
2.邀请专家授课
邀请国家、省、市级非遗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培训等,授课内容注重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开展互动交流
通过参观、座谈、比赛等方式,开展非遗项目行业间或者地区间互动交流,培训人员相互切磋技艺、借鉴经验、交流心得。
4.推行师徒结对
选拔热爱非遗项目、有学习意愿和能力、能保持学习连续性的非遗学徒,与熟练掌握项目技能、长期从事项目传习活动的非遗传承人结成师徒对子,以“师授徒”的方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二)主要类型
1.研修
主要面向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其他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者、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旨在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拓展应用空间,解决发展难题,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才。研修班要注意以“研”带“培”,充分发挥院校科研优势的引领作用。
2.研习
主要面向文化程度较高并具有一定研究、设计、创作能力的中青年传承人群。围绕特定项目需求,利用院校和企业的研发力量与资源平台,帮助传承人解决作品创作、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3.普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