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7〕7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 号),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2020年6月份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报告》(浙调字〔2020〕43号) ,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1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机制的通知》(盐政发〔2012〕1号)文件精神,经县民政局审核,现就发放2020年6月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2020年6月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二、 补贴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发放标准为每人14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70元。具有多重身份的受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
三、 资金渠道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无土居民(包括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和农村“三老”人员)和其他有土居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分别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四、 时间要求
各镇(街道)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及时将2020年6月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各镇(街道)应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盐县2020年6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2.海盐县2020年6月份城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3.海盐县2020年6月份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4.海盐县2020年6月份城乡居民低保边缘户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5.海盐县2020年6月份农村“三老”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民政局
2020年7月 30日
海盐县2020年6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