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武原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并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9号
武原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海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盐安委﹝2020﹞15号)文件,为切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本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武原街道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源头管控、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应急能力,强化改革创新、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的智慧消防建设,确保街道的安全生产层次继续朝着好的方面发展,为打造“平安武原”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火灾隐患风险全面掌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居全县前列。2020年实现街道辖区内火灾起数分别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10%,2021年下降20%,2022年下降30%,实现杜绝发生亡人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村(社区)、各中心站办,辖区重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消防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嘉兴市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将消防工作内容全面纳入“全科网格”和“四个平台”建设,指导、督促基层站所、网格长、网格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各中心站办要通过办公会议等形式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实施“年初签约、项目推进、过程监督、定期督导、年底考核”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2021年,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规范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推广运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自主物联网消防管理系统、电瓶车智能充电桩等智慧消防技术。
(二)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各村(社区)、各中心站办要以火灾易发高发、影响大、损失大的高层建筑、出租房(民房)为重点对象,以火警火灾频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事故总量高的电气和高风险的危化品、燃气为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隐患风险管控,杜绝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实施“1+x”个性化整治,即在做好上级部署的各项整治的同时,对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短板开展分析评估,开展一项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消除突出隐患。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社区、各中心站办要继续组织相关力量排查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风险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要督促业主单位逐一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管控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督促、协调、指导业主采取提取物业维修基金、动用经营性收入等方式落实资金、增配修复。对占用消防车道、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要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对所有高层建筑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标识工作,指导划定限停或禁停区域,强化巡查管理,及时督促搬离。督促高层公共建筑逐幢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逐幢明确楼长,大力推进街道创新的高层住宅“标准+”消防安全治理模式。2021年11月底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以上。2021年11月底前,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按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实现全覆盖。
2.深化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中心站办,要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嘉兴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要根据“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发现违法建筑的,一律依法处理;对发现合用场所的,一律落实防火(物理)分隔并使用智慧用电系统加强监管;对用于生产经营和居住出租的“通天房”,一律实施技术改造,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并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一律督促配置到位。2020年底,完成全域范围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2021年底,完成全域范围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2022年底,完成全域范围所有出租房复查整治。督促指导房屋租赁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落实管理服务主体责任,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2021年11月底前,在全域范围内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承租的员工宿舍、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等重点区域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覆盖。
3.实施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街道消安办要建立消防安全常态监管组织,督促村(社区)、各中心站办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要以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到2022年,街道辖区范围内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4.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及时改造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重点推动在出租房、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警示性宣传。积极推动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推广落实智能充电桩管理措施。
5.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治理。积极配合好应急、派出所、城发办、消防安全工作站、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上级危化品综合治理部署,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清查大整改。督促危化品单位落实专人监管、风险研判、预警提示、承诺公示、巡逻值守等制度,完善燃气领域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制、钢瓶二维码电子标签制、燃气管道阀门定期检查维保制,督促燃气企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