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制定对涉及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政策实施细则,请予贯彻执行。
一、补助类别
(一)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
1.申报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留在海盐,由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报备后,其配偶、父母、子女来海盐探亲的,给予其来海盐所乘公共汽车、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票价的100%补助,国内飞机(经济舱)票价的50%补助。
2.申报途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
3.申报材料:
(1)《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2)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车票凭证原件;
4.其他说明:
(1)企业外来员工指在我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嘉兴市外户籍企业在职员工(下同)。
(2)企业外来员工直系亲属来盐探亲需填报《企业职工直系亲属来盐探亲备案表》(附件2)并于2021年1月27日前向所在镇(街道)备案,方可申请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
(3)各镇(街道)初审后,填写《海盐县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盖章版与excel电子版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企业包车接员工返盐补助
1.申报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2021年2月26日前,企业(包括重点民生工程、非房地产类的重大项目)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尽早接返员工返岗。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财政按50%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2.申报途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
3.申报材料:
(1)《企业包车接返员工补助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
(2)企业包车合同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3)企业包车支付凭证原件一份;
(4)企业开户许可证;
4.其他说明:
(1)第三方运输公司必须具备包车资质、客运资质,并能提供GPS轨迹。
(2)各镇(街道)初审后,填写《海盐县企业包车接返员工补助汇总表》(附件5),经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盖章版与excel电子版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乘坐公共交通返盐补助。
1.申报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对嘉兴市外乘坐公共交通返盐的企业外来员工,在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21日期间返回的,给予其来海盐所乘公共汽车、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票价的100%补助,国内飞机(经济舱)票价的50%补助;在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3日返回的,补助按减半执行。
2.申报途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
3.申报材料:
(1)《乘坐公共交通返盐补助申请表》(附件6)原件一份;
(2)车票凭证原件;
4.其他说明:
各镇(街道)初审后,填写《乘坐公共交通返盐补助汇总表》(附件7),经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盖章版与excel电子版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老员工带新员工奖励
1.申报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2021年2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每带回1名市外新员工(指在海盐县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的),给予老员工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