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盐县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县民政局已领受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1件,其中: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4件、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7件,内容涉及社区干部待遇、地名工作、养老服务、三峡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二、办理程序
(一)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对接,沟通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调整问题。
(二)分解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对建议提案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按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并确定重要建议和重要提案。召开2021年度民政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部署会,下发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办理阶段(5月1日~5月31日)。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由业务分管领导和科室成立办理工作小组,针对我县现状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如由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的,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沟通,及时将建议提案内容复转并告知具体协办要求,做好对接工作;如由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的,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交办会后一个半月内(5月15日)将书面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做好协助工作。
办理过程中,继续实行“三顾”代表委员的开放式办理模式,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办前一顾探意图,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准确了解意图,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办中二顾商对策,通过登门上访、座谈会、现场视察等办理形式,与代表委员交流办理工作,听取办理意见,商榷对策,提高办理工作解决率;办后三顾求意见,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如有不满意,及时解释沟通,认真收集听取其他建设性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四)答复阶段(6月1日~6月30日)。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民政部门文件精神、县政府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按照办理答复要求和程序,对答复件审查修改,严把“五关”,做到答复件行文规范。及时将书面答复件寄送给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其中人大建议答复件需同时抄送代表所在的镇人大主席团或街道人大工委,并同步将答复件加载到“海盐县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
(五)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各承办科室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办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采纳代表或委员改进工作情况,取得的办理成效和社会效应(有具体事例)、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办理总结的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全局办理工作总结,于办理时限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并加载到“海盐县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