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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武原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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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站办、行政村:

《武原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3日


武原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全面消除我街道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授权,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县对农村危旧房解危的工作要求,在全街道开展农村危旧房拉网式排查,及时完善我街道农村危旧房排查建档工作。2021年2月底前完成排查、登记、录入并启动鉴定工作,3月底前完成鉴定工作,6月底前完成危旧房屋解危工作,鉴定为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应立即腾空,存在严重危险的疑似危房应当立即腾空后再鉴定,确保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1.排查建档对象

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一是排查农村自建房用于出租、经营、民宿、幼儿园、养老院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发现其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和危险房屋维修加固后的复核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对于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民宿、幼儿园、养老院等,同时限期搬离,可贴封条禁止出入,对于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拆除。二是对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地基下沉的房屋、农村砖混多孔板结构和私自加层的房屋,要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解危,整个排查、建档、鉴定工作于2021年3月底完成。建档信息由街道城发办备案,并及时、全面、真实地填报好农村危房信息表及照片录入全省农村房屋信息系统。

2.房屋排查内容

农村房屋排查的具体内容为地址信息、户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家庭照片等8大类34项指标。同时各行政村要明确农村危旧房屋排查解危领导和联系人。

3.解危工作原则

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要结合违法建筑拆除、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等,落实分类处置措施。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D级危险房屋也应立即腾空、拆除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尚未拆除的腾空危房,要加强防控,设立危房警示标志,实行警示区域管理。

4.解危工作措施

经排查并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均列入农村危旧房解危重点对象,鉴定时应由村(社区)与房屋产权人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街道规定库内抽取),鉴定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50%,所属村(社区)承担25%,街道承担25%。村民填写并提交《武原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申请及审批表》,由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一旦确定为农村危旧房解危的对象应先签订《武原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安置协议》,需在半个月内腾空,对原有房屋进行封堵并设立警示标志,若存在其他公共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拆除,同时对原有房屋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房屋现状锁定并出具相应报告。人员安置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选择,一是自行从市场上租房,街道将根据原有房屋层次进行租金补偿,平房的每月补偿1000元,两层楼房的每月补偿1300元,三层楼房的每月补偿1500元;二是租用街道提供的过渡房,街道将根据上述补偿标准给予50%租金补偿。补偿期限原则上为三年,期满后将按照街道最新征搬迁政策给予政策结算。困难家庭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具体由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从2021年5月1日起,村民可提出租金补偿申请,具体计算方法由街道农村危旧房解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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