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力推动海盐现代农业向更高水平迈进,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嘉政办发〔2019〕12号)和《中共海盐县委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就加快推进海盐县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打造现代农业发展一流平台为目标,着力整合土地、资金、人才、项目等资源要素,通过三年时间(2020年至2022年),全面建成集生产、加工、销售、旅游、文教、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平台,培育成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智慧农业的展示区、农创培育的试验区和农耕文化的体验区,建成产业特色明显、科技创新领先、三产融合充分、乡村环境优美的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
二、建设内容
结合农业经济开发区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布局科技研发、精深加工、仓储物流、贸易集散等功能区块,全面推进供应链、产业链与价值链建设。推动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与美丽乡村、美丽农业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学习借鉴市场化运营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将农民转化为乡村旅游从业者,将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将美丽农业转化为美丽经济。大力发展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围绕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招引一批重大农业项目,配套一批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建农业经济开发区运营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农业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制定和落实、招商、人才招引等工作;农业经济开发区运营公司受农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负责开展土地流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资本运作等工作,公司按需要核定人员编制,按工作推进需要经县国资部门同意后分期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