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规范与创新,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加快股改工作,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裂变发展,现制定全面推进企业股改工作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
从2019年起,各镇(街道)每年完成约三分之一规上企业数量的股改任务(附件1)。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1年,全县规上企业普遍完成股改。
二、对象分类
将全县规上企业列为拟上市挂牌类和一般规范类两类对象开展股改推进工作。
(一)拟上市挂牌类。指高质量对接资本市场的企业,主要是自身有股改愿望和对接资本市场需求的企业。经镇(街道)推荐,县上市办审核为准。数量占全县规上企业3%。
(二)一般规范类。指暂时无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和融资需求,但有意进一步规范企业制度的企业。
三、政策推进
(一)加大股改奖励力度。
1.设立县级股改奖励专项资金。
2.经镇(街道)推荐,县上市办确定为拟上市挂牌类企业的,按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政策执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完成一般规范性股改并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中介(含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金额,费用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发生额予以补助;费用超过5万元的,超过5万元部分给予60%的补助。规上企业补助限额10万元,规下企业补助限额5万元。补助金额不与“一票否决”事项和企业对县地方财政贡献挂钩。
(二)提高绩效评价评分。对列入股改名单完成股改并经认定的企业,自股改完成年度起,连续三年在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中加3分。
(三)实施反向倒逼。对列入当年度股改名单(含拟上市挂牌类)但未按计划实施的企业,次年起工业、科技和人才等县级各专项扶持政策按80%兑现。对列入当年度一般规范性股改名单而未按计划实施的,次年起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除D类外下降一档。该项反向倒逼政策实施,直至企业股改完成为止。
四、优化服务
(一)完善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股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建立“一把手”牵头的服务股改“绿色通道”,及时主动,敢于担当,全力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专项培训。设立股改培训专项经费,按照培训“全覆盖”的目标,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会计和经济干部持续开展系统培训。
(三)加大融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股改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推出企业股改和高管股权专项贷款等产品,信保基金等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予以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服务企业股改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