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为我省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5%以上,创成体育现代化县(市、区)30个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制定项目团体标准。(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享有。(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参与,不再列出)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普惠工程。编制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点单式与分配制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增补室内体育场馆,合理布局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增加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推广装配式健身设施。新建省级全民健身中心15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250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250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0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0个、百姓健身房3000个。(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全国示范引领水平的全省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标杆群。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实施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制度。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火工程,打造“百千万”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推广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开展线下与线上科学健身指导。(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健全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四)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实施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实现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实体化,县(市、区)“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全省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万个。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的体育社会团体达到120家以上,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独立运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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