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婺城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金政〔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岭上乡建制,将原岭上乡上堂村、后畈村、群乐一村、群乐二村、后坞村、百善村、高塘村等7个行政村划归塔石乡,将原岭上乡下坞村、岭上村、黄岩孔村、蒋畈村、黄麻山村、里门殿村、石埠头村、东会村、苏村村、邵家源村等10个行政村(已撤销)区域范围划归汤溪镇。调整后,塔石乡辖22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塔石村;汤溪镇辖39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汤溪村城中路49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zhengfuba/2021/1104/429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