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浙政发〔2021〕31号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决定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标

通过3年攻坚,全省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7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8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3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上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3%。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000家,整治提升100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00平方公里,腾出用能400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800万吨;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300个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00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000家。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根据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各地按照动态摸排、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

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各地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方案”,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两高”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明显超出地方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4.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监督,对涉及用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投资监管协议。探索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支持地方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5.大力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和企业有机更新,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打造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五星级园区。提质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新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100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双联动,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实现100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深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每年实施60个、谋划60个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2.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20家、“双创”示范基地70个。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力争全省技术交易总额突破3000亿元。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20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创新策源地建设,构建完善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5家、省技术创新中心10家、新型研发机构2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4.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世界级领军企业、高市值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培育单项冠军企业2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隐形冠军企业100家。分行业动态培育1000家高成长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5.加快构建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探索“链长+链主”协同推进机制,动态培育“链主型”企业100家,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0个,加快形成“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突破口,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培育“产业大脑”30个以上、未来工厂5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00家(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加强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引。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以上。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每年落地100个战略合作项目。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每年实施产业基金项目50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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