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环函〔2007〕187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义乌市环保局:
为了保证我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监管,根据2007年4月24日湖州会议、5月11日诸暨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建立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度半月报制度(具体表格样式见附件)。
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按半月报制度的表格要求,填写辖区内所有县(市、区)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进度情况,并经主管领导审查后,于每月5日、20日前将表3、表4报送省局监科处,将表2报送省环境信息中心。表1为基础表,由各县(市、区)环保局报送设区市局汇总,不必报送省局。上述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联 系 人:省环保局监测科技处 张全
联系电话:0571-28869065
电子邮箱:zhangquan@zjepb.gov.cn
联 系 人:省环境信息中心 赵宏
联系电话:0571-28869099
电子邮箱:zhaohong@zjepb.gov.cn
附件:1.各市、县(市、区)监控中心建设情况基础表
2.各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建设情况汇总表
3.各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汇总表
4.各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详单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自动监控△ 制度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2007年6月26日印发 |
附件1
各市、县(区)环保局监控中心建设情况基础表
2007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备注
建设标准(市级、
县一、二、三级)
建设总投资(万元)
已落实资金(万元)
建
设
进
展
情
况
招标
装修
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
试运行
预计完成时间
使
用
面
积
(m2)
总面积
机房
会议室
监控室
半
月
开
展
的
主
要
工
作
注:本基础表由各县市(区)环保局填写,各市环保局汇总后统一填入《各市、县(区)环保局监控中心建设情况汇总表》(Excel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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