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环保厅“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9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函

朗读

  浙环函〔2009〕250号

  

  

省法制办:

  浙府法函〔2009〕 135号文收悉,根据要求,对照《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浙政办发〔2009〕4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我厅《“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9年上半年进展情况》报上。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省环保厅“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2009年上半年进展情况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做好减排任务下达工作,抓好减排日常督察,加强减排制度建设和减排设施建设。截至2009年 5月底,列入2009年必须建成的 100个镇污水处理设施中,有52个镇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建成。列入 2009年脱硫任务的的6台燃煤发电机组中,温州电厂的 1#、2#机组和嘉华电厂的3#、4#机组已经完成脱硫改造任务,嘉兴电厂的1#、2#机组预计将在8月份完成脱硫设施168运行。另外,台州电厂1#-5#机组已经列入关停计划,预计年底关停。

  二是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积极开展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 ,切实遏制太湖蓝藻暴发,我省入湖断面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在重点抓好太湖、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创新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起草制定了《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办法》、《重点流域专项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泊 (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上半年,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8.4%,比去年同期提高5.1个百分点。

  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蹲点督查、重点督办,宁波临港工业废气污染、萧绍区域印染化工行业污染、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污染等3个年内计划完成验收的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进度基本达到时间要求。继续着力深化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确定237家企业作为200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继续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飞行监测”行动,2009年上半年,省级飞行监测平均达标率为82%。 继续加强固废、辐射、土壤、海洋环境监管,制定《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起草《浙江省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管理办法》和《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切实加强辐射项目环境管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正式投入运营。

  四是大力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以“创模”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浙江省城市环境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命名诸暨、临安、临海、奉化市为第一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启动长三角两省一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逐步展开,杭州市“黄标车”淘汰力度进一步加大。完成了慈溪、苍南等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场(中心)建设,预计新 增处理能力800吨/日,完成了全年计划的一半。

  五是全面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多项任务纳入生态省建设年度任务书,加强国家“以奖促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的情况督查。继续大力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目前,占列入治理计划总数56%的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占总数25%的项目已进入工程后期或已完工。加强沼气技术的推广应用,截至6月底,全省已完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总池容6.6万立方米 ,年污水处理量266万吨。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及村庄绿化等五大项目建设,上半年完成新增垃圾集中收集房、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开展污水治理农户和绿化苗木,分别占年度计划的 18.97%、71.43%、47.66%、31.96%和67.21%。加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农业县(市、区)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全覆盖。截至 2009年6月上旬,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1325.2万亩,减少不合理施肥量4.31万吨(折纯)。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多种作物示范区973个,示范面积70.08万亩,配方肥应用面积287.5万亩。全省在早稻上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面积50万亩。

  六是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有效实施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制订《关于加强涉海环境保护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实施“321”环境监督工程,加强海洋执法监察,开展“碧海2009”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海洋生态建设,细化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开展全省已建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检查考核, 加强了海洋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项目引导工作, 启动实施 了海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区调查科学试验工作。推进生态健康渔业,制定了《浙江省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2年)》和《浙江省渔业洁水保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2年)》。

  七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保护。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按计划推进。到2009年6月底,全省建成和正在创建的绿色矿山累计达105个,全省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78%。启动全省山区农村公路植树护坡工作。完成8项水土保持工程,安吉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获水利部评定命名,河道清淤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5000公里 中的3039公里。全省“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 57.6%,生态葬法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1.5%;公墓、墓地绿化覆盖率达到71.5%。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102.8万亩,占建设任务的107.1%。批准建立了衢江区乌溪江、龙游绿葱湖两个省级湿地公园。

  八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 进一步 规范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命名 9个第二批省级生态县(市),做好临安市、德清县创建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前期工作,指导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申报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向环境保护部推荐95个镇(乡)和15个村。完成2009年第一批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资料审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以奖促治”村庄的督查。完成第三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申报材料复核工作。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做好“生态旅游年”活动和 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容量与经济总量的矛盾依然存在。我省产业布局过分集中,产业结构性、素质性矛盾突出,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加之沿海重化工业项目的上马,污染排放的压力持续加大。环境容量有限与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逆转。

  二是污染防治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减排工程进度需进一步加快。水污染方面,当前氨氮、总磷超标已经成为影响我省地表水水质的主要制约因素,必须抓紧研究氮、磷整治的对策措施。大气污染方面,一些城市灰霾天气频繁,直接影响了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研究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特别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部分减排工程进度滞后,截至今年 5月底,仍有9个镇的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未开工,占总数的 9%。

  三是环境维稳形势仍然严峻。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一些地方环境问题还很突出,环境污染事故还处在多发期。加之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群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的过程性和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即期性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加强环保制度建设,加快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二是完善流域水环境管理制度。出台《浙江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三是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引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开展新安江安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二)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硬任务。

  一是继续做好减排管理工作。 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及档案资料,做好核算迎检工作。二是及时掌握减排形势。研究当前减排工作,积极寻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三是加快减排工程实施进度。认真执行好省政府批转实施的2009年减排计划,进一步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不断提高计划执行率。

  (三)进一步加强污染整治与防治工作。

  加强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宁波临港工业废气污染、萧绍区域印染化工行业污染、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污染等3个省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如期达标“摘帽”。继续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 “飞行监测”行动。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坚决防范钱塘江、太湖等重点流域蓝藻暴发和水质恶化,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湖泊水污染防治作出全面部署。继续大力推进省级和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和监管。

  继续深化“双服务”行动,积极完善环保政策,落实各项服务措施。特别要注重服务中小企业,充分挖掘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潜力,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审批、咨询、培训等服务。继续严格环境准入,制定农药、电镀和畜禽养殖等3个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加强环境执法,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 环境信访、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推进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全省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针对当前环境保护中遇到的难点和技术障碍,集中开展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推广印染废水回用、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厂脱磷脱氮技术和养殖业排泄物处置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壮大人才支撑,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科研单位在我省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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