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意见

朗读

  

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我厅于200812月对归属省政府社保口 5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的《西天目山自然保护区规划图》(浙政〔1986〕42号),经征求省林业厅意见,因该规划内容仍在实施,当时的清理意见为保留该文,但目前此稿中无该文,建议重新列入1992以前制定的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关于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发〔1996091号),因该文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09号)取代,我厅当时的清理意见为废止,建议此稿中将提出清理意见单位“建设厅”改为我厅和相关单位。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1998063号),去年归由我厅提出清理意见,因适用期已过,我厅的清理意见为废止,建议相关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浙政〔2000006号),当时我厅的清理意见是“建议废止,因该文由省发改委制发,建议征求省发改委意见”,建议征求省发改委后确定是否废止。

  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073号),该文明确该项工作由省农业厅为主实施,我厅协助。当时与省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联系,因部分项目尚在实施中,建议保留。

  六、第72页《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全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浙政办发〔1995108号)与第69页上的文件重复,建议删除。

  七、《关于<浙江省春蚕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批复》(浙政发〔199391号),该文仍在适用,建议保留。

     二○○九年七月 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161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