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环保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片会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
环保局、义乌市环保局:
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地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工作交流和探讨,促进各地区间环保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推进环境政策
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环保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片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环保政策法规工作特点和地域区划,划分为如下片区:
(一)杭嘉湖绍片区: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
(二)甬温舟台片区: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舟山市;
(三)金衢丽片区: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义乌市。
各设区市环保局和义乌市环保局为片区会议成员单位。
二、工作方式
(一)片区会议原则上由各成员单位轮流组织;在每次片会结束前应当确定下一次片会的组织单位。
(二)每一片区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片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三)为了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每次片会各成员单位至少需提出一项议题,组成该次片会的会议内
容;我厅根据需要可补充相关议题。
(四)组织单位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事项后报我厅政策法规处审定;根据会议内容,厅政策法
规处派员参加,共同参与研究、讨论。
(五)片区会议单位自行确定会议规模,组织市、县法制工作人员参会;也可根据情况举办片区联合会议,促进
片区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
三、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应当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结合当前环保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注重环保政策法规研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化法制监督和推
进行政执法规范,积极研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对策和方法,充分发挥好法律服务职能。参考内容包括:
(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及今后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二)当前环保依法行政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和探讨,包括法制宣传教育,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等执
法行为,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或信访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案例分析、案卷评查或点评。
(四)环境经济政策讨论研究。
(五)地方立法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意见征求。
(六)其它相关议题。
四、参加人员
参会可在下列范围内,由组织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一)片区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
(二)片区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环保局法制工作人员;
(三)市、县(市、区)环保局相关环境监察人员;
(四)当地政府法制办、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专家。
五、其它事项
(一)今年是执行环保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片会制度的第一年,为了确保该项制度落实,各片区第一次会议分别由
杭州市环保局、台州市环保局、衢州市环保局组织。
(二)片会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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