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复函
环境保护
部环评司:
你司《关于对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征求意见的函》(2010-051)
和《关于对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征求意见的函》(2010-079)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环境工程
评估中心赴申请单位实地进行了考察,并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经研究,我厅认为以上2个单位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资质要求,同意上报。
特此函复。
联系人:陈 洁
电话:0571-28869067
二○一○年四月 日
主题词:
环保 环评 资质 意见 复函
抄送:杭
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
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4月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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