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1日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两山之路走下去,聚焦聚力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为总抓手,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战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态环保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力,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保障,统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确保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优良生态环境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主要目标是:力争全省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40%左右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达到8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类以下水质比例控制在4%以内。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努力改善向好。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减排任务全省50%以上的市县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一、聚焦聚力抓提升,进一步打造美丽浙江升级版

1.编制美丽浙江建设规划纲要。认真总结评估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2020年)实施情况,围绕高水平构建优美生态环境体系、绿色低碳经济体系、美丽宜居城乡体系、绿色和谐生活体系、生态制度保障体系、国际生态交流体系等六大体系,组织编制美丽浙江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争取2019年通过专家评审,打造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规划样本。

2.办好两大国际活动。以杭州为主办地,全省联动、内外协调,精心筹办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9年年会等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充分宣传展示美丽浙江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推进省政府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备忘录落地实施,努力向世界提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浙江样本。

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制定下达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和工作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督查指导、绩效评价。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月报制度,强化专项督查机制,综合运用预警、约谈、通报等手段,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修改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培育、指导和把关,提升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水平。

4.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立足省美丽办、治水(河长)办、大气办、固废和土壤办等四个平台,围绕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强化牵头抓总,改革创新环境治理体系。突出构建科学的责任体系,加快提请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依托生态环保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构建协同模型,促进各部门工作融合、形成合力。充分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打通压力传导,压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指导湖州市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不断总结提炼经验,以点带面推进。

二、聚焦聚力打硬仗,进一步擦亮绿水青山金名片

5.高标准打好治气硬仗。坚持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调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VOCsNOX协同控制,加快杭州、湖州、嘉兴、绍兴4个市PM2.5达标步伐,保持我省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区域的领先位置。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实施100个工业园区、1000VOCs治理项目、1000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清洁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实施宁波钢铁、衢州元立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422台,实施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统筹油、路、车治理。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7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污染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机动车执法监管和监督抽测。推广新能源车船,推进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一体化。推进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设施、工业和畜禽养殖企业等采取封闭、加盖等收集处理措施,全省涉气重复信访率比2017年下降20%强化扬尘控制,推进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严禁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攻坚目标。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筹能源结构调整和控制温室气体,加强碳排放的核查和监测,推进碳排放交易。

6.高标准打好治水硬仗。深化五水共治,开展美丽河湖十大提升行动,努力探索实现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基本达到类、大花园核心区水质基本达到类、90%人口饮用水安全的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启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和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做好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加强重点湖库保护,推动河湖生态修复。深化河(湖)长制,强化四个一督查机制,开展剿劣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落实一点一策,严防水质反复和不达标。完成31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钱塘江流域率先基本完成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完成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重化工企业、太湖流域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围绕千万工程升级版,深化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修订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标准,新增1500个日处理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推动农家乐(民宿)污水治理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研究制定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谋划并启动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三大行动。继续规范提升入海排污口,全省控制在122个以内,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实施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努力改善杭州湾海域水质

7.高标准打好治土硬仗。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十条,加快摸底建台账、分类管控抓修复、防范风险保安全。总结农用地详查成果,形成全省农用地污染状况一张图、一套表。加快重点企业用地采样检测工作。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市15个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任务。落实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宁波、温州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全面排查整治涉镉问题企业。全省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8%以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试点,结合详查成果推动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

8.高标准打好治废硬仗。按照加快实现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结合争创国家级、省级无废城市试点,落实各部门职责,建立推进各类固体废物治理监管的联合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分头制定各类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切实遏制固废违法倾倒现象。力争提前一年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0%”的目标全面分解下达46万吨的补缺口任务,以嘉兴、温州、衢州、台州等市为重点,市市压担子,争取提前一年实现危废处置能力匹配目标。推广应用全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对涉危废企业的物流、资金流实施信息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行固废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对物流资金流的抽查审计,保持高压态势。严控洋垃圾入境。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和产废企业设备工艺提标改造。引导单一种类工业固废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收集服务队伍,针对性解决小微企业产生危废、实验室废物等收集转运难的问题。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督促制定一厂一策分类处置方案,滚动落实存量危险废物的清零处置工作。

三、聚焦聚力强改革,进一步增创生态环保制度供给新优势

9.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没有局外人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模式,对办事服务、咨询投诉、执法监管等面对群众、企业和基层的领域进行全面改革。及时梳理机构改革新整合职能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抓紧实施新增事项的八统一工作;梳理生态环保办事事项领跑者标准,对标提标、滚动推进;力促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生态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向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延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105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