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请示的复函》(环办函〔2011〕206号)的规定,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纪要(〔2012〕15号)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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