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经信委,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所有无证无照的电镀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二、截至2012年6月底,拟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未能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或关闭;
三、截至2012年12月底,拟搬迁入园的企业未能完成搬迁的,一律待搬迁入园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
四、园区内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验收,或搬迁入园的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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