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设区市生态办、环保局,义乌市生态办、环保局: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传播和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的要求,省生态办、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考评标准(暂行)》(附件2)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单位的示范性、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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