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8年12月11日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发文
为落实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污泥处置的目标要求,有效防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部署,不断深化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大力加强污泥处置技术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的加快推进,全省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污泥的产生量也急剧增加,处置的压力在逐年加重。现阶段全省污泥处置方式仍以填埋和就地堆放为主,各地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普遍存在“重水轻泥”的情况,污泥处置规划滞后、责任不清、监管缺位、政策标准不完善和技术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十分突出,污泥的处置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污泥处置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污水处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落实污染减排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以机制和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
二、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80%以上,县级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60%;化工、制药、印染、制革和造纸等五大行业中,重点产生企业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产生企业的污泥安全贮存和稳定化处理装置配套率均要达到100%。到2012年,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85%以上,县级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7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70%;重点产生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0%。到2020年,全省各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
围绕以上总体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加快制定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要深入调查污泥污染状况,摸清污泥的产生量、种类和处理去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组织编制污泥处置的专项规划,明确远、近期目标,统筹安排工作任务,指导本地区污泥处置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应根据到2010年的总体目标,制订近三年污泥处置的工作方案,提出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具体措施、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明确污泥处置的技术路线。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市应在2009年3月底前制订完成工作方案,由设区市级生态办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生态办备案,并抄送省级相关部门。工作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省生态办将另行发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0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