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义乌市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3〕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全省商务促消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扩大消费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当前经济企稳回升基础尚不牢固、外需疲软、影响市场稳定的不利因素依然较多,扩大消费任务依然艰巨。2013年全省商务促消费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围绕建立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按照“六个花”的要求,协调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努力做好引导消费、便利消费、保障消费三篇文章,积极推进扩大消费与有效投资、产业升级、城镇化联动共进,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力争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达到15300亿元。
二、工作重点和举措
(一)抓好政策实施,强化支撑体系
一是加快落实现有政策。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为加快流通业发展所出台的规划、税收、财政、土地、金融和减费等方面各项政策,加强与地方财政、金融、国土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流通设施规划、商业用地、工商水电同价、税费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政策落地,减轻流通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社会消费。
二是争取项目配套政策。大力推进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给予政策配套,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按期达到目标。
三是研究完善支撑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当地经济发展、产业优势、居民收入、消费升级等情况,创新思路举措,研究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扩大消费新政策。探索推动建立扩大消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和政策促进等支撑体系。
(二)搭建促销平台,积极引导消费
一是开展促销主题活动。确保全国消费促进月、浙江金秋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成效,积极搭建省、市、县、行业、企业促消费活动平台。突出主题引领,宣传倡导文明健康、资源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突出主体带动,充分发挥大型流通企业带动作用,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文化习俗等特色;突出政策促进,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相衔接,推进政策落实,满足实惠消费;突出有效监管,认真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安全措施。
二是培育消费热点商品。指导鼓励企业通过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开拓新渠道、新市场,丰富商品品种,加快新产品上市。巩固汽车、家电、家居、建材、消费类电子等重点商品消费,努力发掘农村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汽车后市场等消费新的增长点,规范二手车市场发展,引导建材家具的绿色化、品牌化消费,家电节能化和智能化消费,繁荣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加快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是扩大生活服务消费。顺应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的大趋势,大力培育商贸服务企业,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引导支持大型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中小企业特色化经营。贯彻实施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政策意见,发掘民间餐饮文化,做强浙菜品牌,推进早餐工程。引导和促进旅游、教育、健身、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等消费需求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发展老年服务、家政服务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生活性服务业。整合各类商贸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服务信息综合平台。
四是促进浙江品牌消费。支持扩大地方名特优新产品销售,探索创建品牌消费集聚区,打造公共营销、公共推介、公共保护和公共信息等平台,引导中介组织和品牌营销企业整合知名品牌,集中发展工厂店、折扣店、体验店和专卖店等新型业态,鼓励名品进名店,借助大型百货店、连锁超市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体系,拓宽浙江品牌产品省内销售渠道。大力推介本省商贸特色品牌,创建知名服务品牌,鼓励流通企业开发、宣传和推介自有商品品牌。引导国际品牌增加网点和品种,缩小境内外价差,减少消费外流。
(三)完善流通体系,提升便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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