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正文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一九六五年省卫校招收的中医(药)代培生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一九六五年省卫校招收的中医(药)代培生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7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7—0013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76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