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4-06142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法规文号 ZJSP13?1983?000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2-14
法规正文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浙劳人薪(8315  

各市、县人事局,各地区劳动人事局,省级各单位人事处:  

现将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并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过去已按劳人老[198320号文件第五条精神办理离休的工人,如不符《答复》规定的,应予改正。  

二、对按劳人老[198320号文件第123578诸条规定由退休改为离休的工资发放问题,必须按《答复》规定办理,在本文下达前已多发部分可不退回。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五日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  

劳人老[198334  

北京市老干部局:  

你局京老干[198321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与中央组织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是否都能办理离休并享受离休干部待遇?在审核离休前要否办理工人转干部的手续?由何部门办理离休和管理?编制和经费如何解决?他们的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怎样填写?  

按照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即《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第5条规定的精神,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办理离休:  

1.建国前在我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  

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国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干部工作年限与建国后当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  

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76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