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中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中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21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0—001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中 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摘录) 一、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浙江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系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系指具有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的人员,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方人员)。 ……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人员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其安置去向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9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