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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精减老工人可参照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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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精减老工人可参照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9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7—0010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精减老工人可参照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9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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