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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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7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9?000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转发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 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 浙劳人险[1989]2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 现将劳动部劳险字[1989]19号《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请各市、地按《通知》规定,组织劳动、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所属县市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十月上旬前函告我厅。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日 劳动部 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 劳险字[198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4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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