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关于印发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88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废止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5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浙人专〔2007〕113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档1份),以便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发布相关信息(电子邮箱:ZhangjL@zjrs.gov.cn)。从今年起,经评审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律使用新版证书。各高评委办公室在部署今年评审工作时,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含照片)。 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各高评委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09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