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 杭州海关 宁波海关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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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 杭州海关 宁波海关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95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9—0019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7 |
法规正文 | 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237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关区各关(各办事处),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贯彻落实原人事部等16个部门《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3号)精神,现就入出境及居留便利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为已加入外国籍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来华定居专家办理永久居留手续问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95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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