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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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49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4-09-10 16:48:21 |
法规正文 | 浙人社发〔2014〕130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医保医师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4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推动医保医师签约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完善监管体系,把医保医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45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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